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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特殊情形

  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法律有明文的规定,看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债务也需要清偿,夫妻财产包括金钱、房产、股权等等,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特殊情形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特殊情形

  1、犯重婚罪的。已经存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又与其他人领证结婚生子的,属于重婚,离婚将不能获得财产分配。

  2、婚内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婚内有虐待,遗弃另一方,或者没有尽到扶持赡养义务的,这种情况离婚的财产不能平分。

  3、婚内有与第三人同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4、婚内有家庭暴力出现的。婚姻存续时间内,对另一方有肉体,语言的暴力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这种情况法律为照顾弱者,财产也会倾向于弱者分配。

  5、婚内有转移,变卖,隐藏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这种情况也很好理解,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一方有故意转移财产,为自己谋利的行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种情况离婚也是不能平分财产的。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特殊情形的法律规定,我们知道离婚的时候财产有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主要是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进行分割的时候要遵守一定的规定以及原则。如果您需要律师协助,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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