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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不给的话能强制执行吗

  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一般判给一方,另一方就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且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抚养人没有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要按时支付,否则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具体的抚养费数额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因素进行计算。如何对方未积极支付的,能否强制执行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不给的话能强制执行吗的法律知识。

  一、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子女抚养费不给的话能强制执行吗

  实际中,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通过上文为你详细介绍的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不给的话能强制执行吗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话,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您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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