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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分居离婚条件是什么,法院要看哪些证据

国法律规定夫妻分居二年以上可以作为感情破裂请求离婚的理由。但是不意味着分居就能够离婚分居离婚还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而且需要足够的证据证明才能够离婚那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证据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 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 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 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 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 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证据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分居离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且要连续分居满两年,对于分居离婚的证据是比较难取证的,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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