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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三十一,也就是说平均每三对夫妻中,差不多就有一对会离婚。离婚率为何如此之高,主要原因是这个时代,观念的不断开放,人们自由的权利也越来越大。在加上现在结婚的大部分都是家庭的独生子女。他们从小骄横惯了,受不得一点委屈。结婚中更是受点委屈或者一言不合,就会选择离婚。但现在离婚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其一,夫妻双方是否都愿意离婚;其二,双方离婚对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等一系列问题是否达成一致;其三,如果协商不成,又该如何操作。下面请律师为您答疑解惑,告诉您遇到此等问题该如何操作。
一、法律对离婚的解释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法律对离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对于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果一方已经起诉离婚,您不想离婚也只能应诉,委托经验丰富婚姻律师团队拿出有利于已主的证据,证明自己和原告感情还好,夫妻感情目前还未破裂,争取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再想办法来挽回您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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