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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

民法典新规下,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身故以后所遗留下来的遗产,被继承人没有对其进行立遗嘱的时候,依法继承其财产的人的排名顺序。

首批顺序:法定的夫妻关系中的配偶、子女、父母。

次批顺序:亲生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民法典新规下,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由本律师给大家详细介绍:

一、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胎儿出生是个死体的,保留份额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孙女不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以代为继承人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的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三、法定继承适用情形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订立了,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者协议已经失去法律效力。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遗嘱,但只处分可部分遗产或者遗嘱、遗赠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内容是本律师收集的民法典新规下,关于法定继承顺序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致电或留言咨询,海南坤和婚姻家事团队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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